出自宋朝熊克《劝农十首》:
唆伊争讼真伊贼,劝你休和是你师。
纵使胜来耕已废,得自制处失自制。
正文参考
争讼
因争辩而诉讼。《韩非子·用人》:“争讼止,技长立,则彊弱不觳力,冰炭分歧形,全国莫得相伤,治之至也。” 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六:“ 宣帝 之世, 燕 岱 之间,有三男共取一妇,生四子,及至将分老婆而不可均,乃致争讼。” 宋 苏辙 《陈说古舍人谢两府启》:“秋夏丰收,人怀充足之乐;风尚质朴,庭无争讼之諠。” 凌力 《星星草》第十六章:“历来处所官左袒汉民,凡争讼打斗,不管是曲,皆压回民。”
休和
(1).安靖战争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若能休和,远人将至。” 汉 蔡邕 《协和婚赋》:“唯休和之盛代,男女得乎年龄。”《文选·王融<三月三日曲水诗序>》:“用能免羣生於汤火,纳百姓於休和。” 张铣 注:“休和,谓祸乱已平,打仗不必,故致之使歇息战争也。”《旧唐书·玄宗纪上》:“致君亲於 尧 舜 ,济黔黎於休和。”
(2).犹言停息了事。 宋 司马光 《论皇城司梭巡婚事官札子》:“有百姓sha{1-1}人,私用钱物休和。”《元典章·吏部三·投下》:“管人户 朱全祜 駈男 朱得兴 奸诱 班四 駈妇 腊梅 ,在押促获,受钱暗里休和。” 元 尚仲明 《三夺槊》第二折:“不如告休和,伏低弱,留得人命,落得躯殻。”
熊克名句,劝农十首名句。正文由体系天生,仅供参考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