津巴布韦当局近期出台新规,正式将锂、镍、钴、石墨等14种矿产列为需强迫引入国度持股的“关头矿产”。此举意在效仿印度尼西亚的镍财产形式,经由过程制止原矿出口、强迫外资在本地建厂并为国度调换股权,来掌控其国际高代价矿产资本的全财产链。这一新政策首要经由过程一份名为《矿产分类与宣言》的框架性文件宣布,建立了一项关头准绳:任何实体若想开采名录中的矿物,其名方针配合一切者中必须包罗国度指定的出格方针东西(SPV)。今朝,详细的国度持股比例、出口门坎的界说细则和对违规行动的惩罚机制仍在拟定中。

此新政已在津中资锂矿企业中引发高度存眷。据在津巴布韦的中企高管流露,国度持股的动向实在在本地局部已运作的老矿名目中已有表现,此中有些名目已存在当局高达15%的持股支配,但这大多在过往的投资和谈中就已告竣。多位业内助士及企业表现,最新的强迫股权政策首要针对将来新请求矿权和新开辟的名目,对现有已不变运转的“老矿”名目影响绝对无限。包含中矿资本、雅化团体和盛新锂能在内,几家在津具有主要投资的中企近期在回应投资者询问时均表现,其现有营业经营一般,正在根据本地当局的划定推动出口或扶植加工举措措施,如操持出口手续、新建硫酸锂工场等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